2015年7月26日星期日

派報社-派報時學會隱私權


我和報紙這東西似乎有著某種斷不了發傳單的關系。父母是幹新聞的,我在中國也吃了近10年的報館飯。沒想到初到澳大利亞時,第一份工作依然和報紙有關,但已不是“采”更不是“編”,而是“派”—————派報紙。

這份工是“吹”來的。那天我跑了一天,尋工不著,心灰意冷地坐在屋前的石階上,望著天邊的晚霞,緬懷著往日的輝煌。忽然一陣晚風把一頁報紙吹到我面前,拾起一看,有則招工啓事,該報要找一名“誠實之人”派報紙。我想,自己除了“誠實”外已一無所有了,便前去應征。兩天後,我被錄取了。

這是一份免費贈閱的區屬小報,靠廣告生存。整家報社才4個人。台北派報老板管財政,下有一名編輯,一名廣告業務員,還請了一名叫Linda發海報的英格蘭女人包攬一切雜務。我則算是臨時工,Linda管我。她每周兩次把報紙運給我,然後我就用小拉車裝上報紙,逐條街去派到各家各戶。派完一車,又回頭拉第二車……一周派兩次,收兩張支票。

那天,當我派到一座漂亮的小洋房前,從裏面竄出一條大灰狗,我便用在國內學會的嚇狗的招數對付它,誰知灰狗見我猛然蹲下身不但不後退,還沖前了幾夾報步。當時我想,兩國之狗,性相近,習相遠矣。主人在屋裏聽見動靜,急急跑出來,喝住了吠狗,連聲說“sorry”,並說其狗是“happybark”(歡樂之叫)而不是對我有惡意。接著,灰狗便定點派報圍著我搖頭擺尾以示友好。以後,當我再派報到這戶人家時,主人總是牽狗越過籬笆與我閑聊,並問我是否來一罐啤酒,並要我“不要太拼命工作”等等。

有一次,我卻與一個住戶吵了一派報社架。那天,當我把報紙塞進這家人的信箱時,男主人剛好回家,他一下車便在信箱裏抽出報紙隨手扔到一旁的,嘴裏還罵罵咧咧的。他的舉動觸怒了我—————他侮辱了我的勞動。

我沈著聲說:“What are you doing?”(你在幹什麽?)

他看出我的不友好,也沈著聲反問了一句:“What do you say?”(你在說什麽?)

我對他說不應該把未看過的報紙扔了。他說:“這不是你的事情。”並說我再胡鬧就叫警察。

我想,這澳洲佬也太誇張了。這點小事叫什麽警察。

後來,我才知道是我錯了。我在無形中侵犯了他的隱私權,這些都能在法律條文中找到依據。

直到我拉報紙的小車散了架子,我才結束了這份工作。但這段經曆至今難忘,因爲我是從此開始走進了澳大利亞社會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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