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0月31日星期三

不同民族兒童顏色命名發展



兒童對不同顏色正確命名能力的發展,無疑與其言語發展有著密切關系。初生的嬰兒只要視網膜的錐體細胞沒有缺陷,出生後一星期左右,便開始會初步分辨顏色,到三個月後,錐體細胞發育已經相當完善,此時已能很好地分辨各種顏色,但他們只能分辨顏色,還不能說出這是什麼顏色。顏色名稱是人們用詞對某一特定波長的光波賦與的稱呼。因此,幼兒只有當言語能力發展到一定階段後,才能進行顏色命名的操作。命名從1.5到2歲是兒童積極的言語活動發展階段,此時兒童只能掌握初步的言語,能說一些簡單句。兒童到三歲時已掌握詞彙約1,000左右,其中包括紅、白、大、小等形容詞,詞彙的增多有利於兒童對顏色命名的操作。Herbert Zimiles在其一項有關顏色抽象能力發展的研究中證明,兒童對顏色抽象概念的掌握是與詞彙知識的掌握有著密切關系的,在日常生活中,成人可以通過言語向兒童進行教育,傳授知識。兒童隨著年齡的增長,成人對其教育及傳授知識的機會也愈多,兒童在與成人交往中,容易得到言語改名的強化,對有色物體的色名容易建立條件聯系。因此,隨著年齡的增長,顏色命名的正確率也逐步提高,這是容易理解的。
實驗結果表明,不同民族的兒童,即使在同一年齡階段也存在著明顯差異,如漢族與蒙族兒童的顏色命名正確率高於其他一些民族的兒童。我們認為這種差異是由於教育條件與生活環境與經驗的差別造成的。蒙族兒童在3歲階段對黃、綠兩色的正確命名率大大高於其他民族兒童。這可能是與他們生活的地理條件有關,他們能經常接觸到黃、綠顏色物體,從而建立了牢固的條件聯系。漢族兒童的被試選自北京地區,而壯族、公司命名維族、白族及哈尼族的被試是選自邊遠的少數民族地區(廣西、新疆、雲南),文化教育條件及社會經驗的差異,無疑是造成顏色命名能力發展差異的重要因素。我們認為,通過加強幼兒顏色命名的早期教育,是具有積極意義的,可以大大促進兒童顏色命名能力的發展。在我們已進行的一項研究中,也證明了對漢族學前3歲兒童給予顏色命名早期教育,可以明顯地提高和促進兒童顏色命名能力的發展,正確率由59.1%提高到86.6%。
兒童對顏色命名能力的發展,對不同顏色來說是不同的,有的顏色命嬰兒命名名能力發展早些,容易些;有的晚些,困難些。對顏色命名能力的發展變化規律,各個民族都很相同,先是發展了對黑色、紅色及白色的正確命名,然後是黃色和綠色、藍色,最後是紫色和橙色。這與國外的一些研究者從不同角度研究的結果是相一致的。這可能是人類兒童在顏色命名能力發展方面的共同規律。對顏色的命名,除了與言語的發展有著密切關系外,與對顏色的抽象與概括能力發展也有著密切關系,因為兒童必須從與具體物體相聯系的顏色名稱中,抽象出顏色名稱。這種能力的發展規律對任何一個正常的兒童來說,可能都是類似的。S.Torri曾報告過他的一項研究工作,一名出生後10個月因為疾病喪失視覺的兒童,長大到12歲時,手術後眼睛複明,但他複明後新生兒命名,不能分辨顏色及進行顏色命名。經過對這名被試進行15個月的顏色命名的訓練,該兒童學會了區分不同的顏色,並開始能正確地進行顏色命名,先是紅、白、及黑,然後依次是綠、棕、藍、灰、紫。從這裏也可看出,對顏色命名是一個學習過程,紅、白、黑較先及易掌握,而中間色如橙色及紫色較難掌握。B.Berlin等[12]從不同語種語系比較出發探討顏色術語(color term)的發展規律。他們的研究是從跨文化角度進行的。他們認為,如果一個語系只用兩個詞表示顏色,則一定是黑色與白色,如果要用三個詞,則第三個詞一定是紅色,如果用四個顏色的詞,則第四個詞一定來自黃、綠、藍中的一個。他提出顏色名稱發展的次序是黑與白,然後是紅,再後是黃、綠、藍,最後是棕、橙、紫色。他們的研究結果與我們的結果是很吻合的。紅、黑、白是最早發展的顏色命名,其次是黃、綠、藍,最後是橙與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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