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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12月13日星期四

報紙廣告版面



  1、報花廣告

  這類廣告版面很小,形式特殊。不具備廣派報社闊的創意空間,文案只能作重點式表現,突出品牌或企業名稱、電話、地址及企業贊助之類的內容。不體現文案結構的全部,一般采用一種陳述性的表述。

  2、報眼廣告

  報眼,即橫排版報紙報頭一側的版面。版面面積不大,但位置十分顯著、重要,引人注目。如果是新聞版,台北派報多用來刊登簡短而重要的消息,或內容提要。這個位置用來刊登廣告,顯然比其他版面廣告注意值要派報高,並會自然地體現出權威性、新聞性、時效性與可信度。

  3、半通欄廣告

  半通欄廣告定點派報一般分為大小兩類:約65mm乘以120mm或約100mm乘以170mm。由於這類廣告版面較小,而且眾多廣告排列在一起,互相干擾,廣告效果容易互相削弱,因此,如何使廣告做得超凡脫俗,新穎獨特,使之從眾多廣告中脫穎而出,跳入讀者視線,是應特別注意的。

  4、單通欄廣告

  單通欄廣告也有兩種類型,約100mm乘以350mm,或者650mm乘以235mm。是廣告中最常見的一種版面,符合人們的正常視覺,因此版面自身有一定的說服力。

  5、雙通欄廣告

  雙通欄廣告一般有約200mm乘以350mm和約130mm乘以235mm兩種類型。在版面面積上,它是單通欄廣告的2倍。凡適於報紙廣告的結構類型、表現形式和語言風格都可以在這裡運用。

  6、半版廣告

  半版廣告一般是約250mm乘以350mm和170mm乘以235mm兩種類型。半版與整版和跨版廣告,均被稱之為大版面廣告。是廣告主雄厚的經濟實力的體現。

  7、整版廣告

  整版廣告一般可分為500mm乘以350mm和340mm乘以235mm兩種類型。是我國單版廣告中最大的版面,給人以視野開闊,氣勢恢宏的感覺。

  8、跨版廣告

  即一個廣告作品,刊登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報紙版面上。一般有整版跨板、半版跨板、1/4版跨版等幾種形式。跨版廣告很能體現企業的大氣魄、厚基礎和經濟實力,是大企業所樂於采用的。

報紙廣告的優點



  1)覆蓋面廣,傳播信息迅速 除了一台北派報些專業性很強的報紙以外,一般公開發行的報紙,都可以不同程度地滲透到社會各個領域。尤其是全國發行的報紙,可以覆蓋社會的各個層次、派報社各個地方。同時,由於報紙的價格低廉,其發行量相當大。報紙大多是當日發行,出版頻率高,讀者通常可以閱讀到當天的報紙,對於時效性要求高派報的產品宣傳,不會發生延誤的情況。

  2)讀者廣泛而穩定,存留時間長 報紙能滿足各階層媒體受眾的共同需要。因此,它擁有極廣泛的讀者群。不同的讀者群,其興趣、偏好各不相同,而且在一定時期內,興趣、偏好是不易改變的。這就使得報紙的目標市場"有相對的穩定性。報紙媒體不同於電視和廣播媒體,讀者不受時間限制,可隨時閱讀或重復閱讀定點派報。時間長了,讀者還可以查找所需要的信息資料。

2015年7月26日星期日

派報社-派報時學會隱私權


我和報紙這東西似乎有著某種斷不了發傳單的關系。父母是幹新聞的,我在中國也吃了近10年的報館飯。沒想到初到澳大利亞時,第一份工作依然和報紙有關,但已不是“采”更不是“編”,而是“派”—————派報紙。

這份工是“吹”來的。那天我跑了一天,尋工不著,心灰意冷地坐在屋前的石階上,望著天邊的晚霞,緬懷著往日的輝煌。忽然一陣晚風把一頁報紙吹到我面前,拾起一看,有則招工啓事,該報要找一名“誠實之人”派報紙。我想,自己除了“誠實”外已一無所有了,便前去應征。兩天後,我被錄取了。

這是一份免費贈閱的區屬小報,靠廣告生存。整家報社才4個人。台北派報老板管財政,下有一名編輯,一名廣告業務員,還請了一名叫Linda發海報的英格蘭女人包攬一切雜務。我則算是臨時工,Linda管我。她每周兩次把報紙運給我,然後我就用小拉車裝上報紙,逐條街去派到各家各戶。派完一車,又回頭拉第二車……一周派兩次,收兩張支票。

那天,當我派到一座漂亮的小洋房前,從裏面竄出一條大灰狗,我便用在國內學會的嚇狗的招數對付它,誰知灰狗見我猛然蹲下身不但不後退,還沖前了幾夾報步。當時我想,兩國之狗,性相近,習相遠矣。主人在屋裏聽見動靜,急急跑出來,喝住了吠狗,連聲說“sorry”,並說其狗是“happybark”(歡樂之叫)而不是對我有惡意。接著,灰狗便定點派報圍著我搖頭擺尾以示友好。以後,當我再派報到這戶人家時,主人總是牽狗越過籬笆與我閑聊,並問我是否來一罐啤酒,並要我“不要太拼命工作”等等。

有一次,我卻與一個住戶吵了一派報社架。那天,當我把報紙塞進這家人的信箱時,男主人剛好回家,他一下車便在信箱裏抽出報紙隨手扔到一旁的,嘴裏還罵罵咧咧的。他的舉動觸怒了我—————他侮辱了我的勞動。

我沈著聲說:“What are you doing?”(你在幹什麽?)

他看出我的不友好,也沈著聲反問了一句:“What do you say?”(你在說什麽?)

我對他說不應該把未看過的報紙扔了。他說:“這不是你的事情。”並說我再胡鬧就叫警察。

我想,這澳洲佬也太誇張了。這點小事叫什麽警察。

後來,我才知道是我錯了。我在無形中侵犯了他的隱私權,這些都能在法律條文中找到依據。

直到我拉報紙的小車散了架子,我才結束了這份工作。但這段經曆至今難忘,因爲我是從此開始走進了澳大利亞社會的。